目录
一、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解读
二、申领失业保险的流程介绍
三、稳岗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
第一部分: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解读
失业保险概念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专项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特性
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颁布有关法律,建立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遵从的法定制度。特别强制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必须定期缴纳失业保险费。
预防性:是指未雨绸缪,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先筹足失业保险基金,一旦劳动者失业,可以立即进行救助,防止劳动者因失业陷入生活困境,防止社会因失业者增多而陷于动荡不安。
互济性:是指多数人投保,少数人受惠。采取大数法则,就是说,全体劳动者都要参保缴费,但只有出现失业时劳动者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补偿性:是指失业保险基金要在劳动者因中断就业而中断工资收入时,给予一定补偿,使失业劳动者有信心将再生活、再生产进行下去。
失业保险功能作用
保障生活:失业保险具有收入替代或补偿性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是各国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初衷,也是失业保险的首要功能。在我国保障生活主要体现在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定期发放失业金、价格临时补贴,为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为死亡失业人员遗属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失业保险还有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空间。比如:参加养老保险等
促进就业:通过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将失业保险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不断发挥出来,比如国内部分城市开展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给予失业保险补贴等尝试,将来随着对促进就业的重视,还会有各种措施出台。
预防失业: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事前掌握就业失业情况变化及其趋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从源头预防失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为避免形成大规模集中产生失业潮,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的政策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利用失业保险向实体经济补贴,降低企业负担预防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失业保险待遇项目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的主要项目有四个方面: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从失业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是价格临时补贴等。
申领失业保险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参保缴费必须满一年。体现权利义务对等,享受待遇须先履行缴费义务。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者不在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要求失业人员必须积极实现就业,既是国际惯例也体现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宗旨。
失业保险标准期限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期限: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最低工资的70%,目前中心城区是1085元。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简记公式:2N+1 (N=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根据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人员死亡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通知》(武劳社)[2014]41号)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市职工社平工资的3个月标准发放。
2、丧葬抚恤金:按上年度全市职工社平工资的10个月标准发放。
第二部分:申领失业保险的流程介绍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三环节: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的对象不同和经办流程的时间顺序,申领失业保险金大致可分为三个环节或称作三步:
第一环节: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告知
第二环节:失业人员社区登记和求职登记
第三环节:失业人员申领登记
单位如何申报失业
单位申报失业保险金告知: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告知。同时必须携带两项资料:
1、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标准样版附后展示)。
2、《武汉市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金告知花名册》。
个人如何申报失业
个人申报失业保险金登记流程:
失业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及时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登记,到人力资源市场或者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完社区和求职登记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登记。同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公共职介机构盖章的《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就业创业证》
第三部分:稳岗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
为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武汉市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82号)。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稳岗补贴范围对象
稳岗补贴范围和对象规定:
在失业保险统筹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稳定岗位的企业,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企业”以社保信息系统中单位类型为准。
稳岗申请补贴条件
稳岗申请补贴条件及要求: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4%);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标准
稳岗申请补贴参照执行的标准:
根据申请企业上年度裁员情况确定,分为两种标准执行:
1、未裁员的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与稳岗贴;
2、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与稳岗补贴;
申请稳岗补贴资料
申请稳岗补贴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武汉市稳定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承诺书》;
3、企业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汇总表或
工资明细表加盖公章;
4、企业《年度申报稳岗补贴裁员人员明细表》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强调裁员部分概念
裁员不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2、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3、违法违纪被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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